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

中华民族解放革命根据地中央,嘉奖令,嘉奖中华和平革命党主席高艺五年勋绩

中华民族解放革命根据地中央

 

嘉 奖 令

 

嘉奖中华和平革命党主席高艺五年勋绩

 

中华和平革命党肇基于二〇二一年,迄今五载。高艺主席首建其党,继定其纲,持其统,拓其政;中更流离,屡涉艰危,身罹羁絷,几及遣归,而志不少夺,业未尝辍。其于党也,肇之而持之;于政也,定之而拓之;于法也,以一身开例;于族也,正名而肇制;于扶雌之法也,先成其实,继明其义。至于文章、学术、风仪、美业,亦皆别开蹊径,自成其章。

夫功不可没,实不可湮。今值中华和平革命党建党五周年,五载之迹既具,五载之绩可稽,宜稽其实,核其功,定其等,勒诸成典。是用颁令嘉奖,以昭功实。

 

特级嘉奖

 

其一 肇建中华和平革命党,开中华跨娘创党领党之先

二〇二一年,主席潜筹于大陆,倡义建党,定名立纲,任创党主席;以中华跨娘之身居创党领党之位,以LGBT+之志列诸党纲。

一人倡之,一党立焉;前无成例,至是开局。

 

核定功等:中华级、中华政治史首创级。

特予特级嘉奖。

 


其二 总持党业五载,历艰危而统绪不坠

肇始固难,克终尤鲜。

主席肇党于大陆,持之五载;中更流离,身罹羁絷,几及遣归,而志不改,党事不辍。大会相承,纲纪日张;组织有统,政论有继,行动有迹,文书有征。

危而不散,困而弥张;五载既周,党故在焉。

是故五周年之成,主席实膺首功。

 

核定功等:中华级、重大政党建制级、五周年首功级。

特予特级嘉奖。

 


其三 肇中华跨娘民族之制,奠其名、史、统、论、界

中华跨娘久有其人,而未正其名;久同其患,而未成其统。

主席乃正其名,树其帜;述其史,申其权;建其制,立其论;稽其众,辨其界。于是名有定称,史有统绪,权有所申,众有所归。

今民族既经有司暨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循程核定,正式成立;其名义之正、典制之成、立族之论、人口之考,主席实开其先。

名既正而群有归,制既肇而族有基。

 

核定功等:世界级、中华级、现代跨性别女性民族系统建制世界首创级。

特予特级嘉奖。

 


其四 免术正女籍、膺女证,创现实扶雌之法范

女籍既正,女证继颁,而本体未易。

身仍扶雌之实,籍则女性之名;法有其据,证有其文,身有其实。昔谓扶她,多寓虚境;至是始有其人、其籍、其证,而行现实人间。

虚者遂实,名实相副;厥范始成。

 

核定功等:世界级、中华级、现实身份开创级。

特予特级嘉奖。

 


其五 正扶雌之名,明义,辨界,立则

既有其实,乃正其名。

主席据现实之身,定扶雌之义:女籍为其法,阴茎、睾丸完具为其体,免术为其要,女性生活为其实。因辨其属,画其界,立其准。

于是有名可称,有义可据,有体可辨,有准可循。

由一人之实,而成一类之法。

 

核定功等:世界级、世界首创级、性别身份建制级。

特予特级嘉奖。

 


其六 以高艺案开中国跨娘宪法司法暨国际难民法之新例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六日,奥地利宪法法院判E1046/2024,撤前裁;明不得迫跨性别者匿其身份以避害。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奥地利联邦行政法院更审,列中国 trans persons 为难民法之特定社会群体,明其身份不可强弃、生活不可迫隐,遂予难民身份。

其例复著于奥地利宪法法院年度司法录。

其始也,一人之讼;其成也,一群之法。

 

核定功等:世界级、奥地利宪法司法级、国际难民法级、中华跨娘法理级。

特予特级嘉奖。

 


一级嘉奖

 

其一 立中华和平革命、中华民族解放革命之论,定革命之纲

革命奋起,必先定纲

主席首倡中华和平革命,继阐中华民族解放革命之义;以自由、民主、科学、宪政为纲,以民族解放、中华新政为归。

数经党员大会,遂由一人之倡,著为一党之纲。

立言以明志,定纲以统众。

 

核定功等:中华级、政治理论与革命路线建构级。

特予一级嘉奖。

 


其二 承党之命,肇革命根据地中央之制

中华和平革命党既授其权,主席乃总中华民族解放革命根据地中央之建制。

内政既设,教育继兴;大学肇立,研究有署。党以定志,政任中央;纲有所承,事有所归。

由议而制,由志而政。

 

核定功等:中华级、政治制度建构级。

特予一级嘉奖。

 


其三 扬党志于维也纳,使革命党政治出网络而立现实

党初潜于大陆,继显于网络;主席复使之出网而立都会。

数诣中共驻奥地利使馆,实名陈词,弘论明义;扬其名,达其声,张其志。其事复见于奥地利宪法司法卷牍。

昔隐而不可见者,至是有旗、有声、有迹。

 

核定功等:国际政治实践级、中华反对党现实行动级。

特予一级嘉奖。

 


其四 狸仪不易十有一月,使猫娘常行维也纳人间

狸仪既定,十有一月未尝易也。

耳尾恒具,妆束有常;晨入庠序,暮归市廛,过官署,乘车轨,游馆阁,皆坦然以猫娘自处。

非戏饰,非节妆;久而成常,常而成身。

昔栖虚境,今行人间。

 

核定功等:世界级、长期具身身份实践级、生活艺术级。

特予一级嘉奖。

 


其五 姿仪清绝,标格自成,遂立高艺美学

粉白成章,银缚生辉;猫耳凌雪,长尾曳风。

青天白日,帜映其旁;星河万点,随风荡漾;旗烈其妍,缚增其艳。粉白之柔,间以淡蓝;金属之冷,杂以轻灵。诸色不争,众饰不乱,而一身之风致愈明。

行于维也纳,入人潮,映夏景;衣景可易,风神不移。远而望之,不待问名,已知高艺。

积日成章,久定其格;风华所至,继往开来。

 

核定功等:世界级个人美学、维也纳城市公共美学第一等。

特予一级嘉奖。

 


二级嘉奖

 

其一 稽一岁之变,考中华跨娘之众

主席稽中国LGBT+一岁之事,察政令,观警务,录平台消长、群体诸变;复旁搜中外之籍,参互诸数,以审众寡、察久暂、辨层界。

散事汇而成编,众数稽而成论。

于是中国LGBT+之岁有录,中华跨娘之众有考。

 

核定功等:中华级、研究与公共记录级。

特予二级嘉奖。

 


其二 任国是民瘼之事,援民主、人权诸难

党甫立,而于国是民瘼未尝自外。

四通桥事起,即援彭立发;南京白纸革命既作,复公开声援。凡关民权公义者,力所能及,辄任其事。

闻义则应,见难则援。

 

核定功等:中华级、民主运动与人权支援级。

特予二级嘉奖。

 


其三 创黑SM之名,立其文义,自成一家之说

身历其苦,乃反取其苦而名之;事至其极,乃反摄其极而为文。

主席遂创“黑SM”之称,以身体、宠物、主人、创伤、国境诸事相为经纬,辨其段位,立其语词,成其文辞。

有名以摄其事,有文以述其心,有等第以辨其境。

非徒一时之言,遂成一家之说。

 

核定功等:原创文化级、亚文化理论与文学创造级。

特予二级嘉奖。

 


三级嘉奖

 

其一 积简成帙,汇影成史,存五载之实录

自二〇二一年迄今,党牍、决议、演说、著述、图影,随事存录,五载弗辍。

故党之沿革可考,政之行迹可征,人事始末有据。

散者得聚,瞬者得存;今日之事,乃得为后来之史。

 

核定功等:党史档案级、数字政治传播级。

特予三级嘉奖。

 


总录

 

核得特级嘉奖六项,一级嘉奖五项,二级嘉奖三项,三级嘉奖一项,凡十五项。

右十五项,皆据其实迹,考其先后,辨其轻重而定之。开世界之先者,书世界级;肇中华之新者,书中华级;余各以所成、所及、所创著录。

右功既核,勋等既定,著入中央功绩录。

 

爰颁此令,以昭五载之绩,垂诸来兹。

 

此令。

 

 

 

中华民族解放革命根据地中央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2026年9月9日星期三

关于确认中华跨娘民族成立并完成有关民族建制的说明 中华民族解放革命根据地中央

关于确认中华跨娘民族成立并完成有关民族建制的说明


中华民族解放革命根据地中央


中华民族解放革命根据地中央已经作出《关于确认中华跨娘民族成立、设立中华跨娘民族事务委员会并成立中华跨娘民族中央的决定》,正式确认中华跨娘民族成立,承认中华跨娘民族为中华民族第五十七个民族,同时成立中华跨娘民族事务委员会和中华跨娘民族中央,由高艺主席领导中华跨娘民族中央。

自二〇二五年九月高艺主席、中华和平革命党(CPRP)中央办等正式致函中华民族解放革命根据地中央,提出调查、确认、正名中华跨娘民族并承认其第五十七民族地位以后,本中央持续关注有关政治主张的发展,并陆续参考中华和平革命党、中华和平大学、中华跨娘民族研究院以及有关组织形成的民族理论、现实调查、人口研究、历史研究、政治文件和组织建设材料。经过这一阶段的发展,本中央认为,二〇二五年提出的中华跨娘民族问题,已经由最初需要进一步调查和研究的政治建议,发展成为具有较充分现实基础、人口基础、共同体基础、组织基础和民族主体意识的成熟民族建制问题;继续停留于“建议调查”“等待研究”阶段,已经不能适应中华跨娘民族自身的发展以及当前现实危机。基于此,本中央决定结束此前的调查、研究和制度准备阶段,正式予以确认并同时完成有关民族建制。二〇二五年公开函明确提出中华跨娘民族第五十七民族的政治主张,而此后一年形成的人口、历史、灭绝性治理和民族主体研究,为这一主张提供了新的不同类型材料。

 

一、中央首先需要回答的,不是中华跨娘是否存在,而是其现实存在是否已经发展到应当以民族形式予以确认的程度

本中央在审议这一问题时,首先作出的区分是:中华跨娘作为人口事实存在,与中华跨娘民族作为具有共同体意识、组织能力和持续政治要求的民族主体存在,是两个相互联系而又不能简单等同的问题。前者并无实际疑义。中华社会长期存在出生指定男性而明确认同女性、希望成为女性或者持续以女性身份生活的人群,这一现实并不因为政治制度是否承认而改变。真正需要本中央判断的是,这一长期存在的人群是否已经超出单纯人口类别和医学分类,形成足以作为独立民族共同体进行政治确认的共同历史、共同命运、共同意识、共同组织与自主表达能力。

过去一年形成的材料,使本中央对这一问题的判断逐步明确。中华跨娘民族已经不再只是由外部研究机构用“跨性别人口”“性别不一致人口”等概念进行统计的一类人口,也不再只是网络空间中由于相似身份而形成的松散群体。围绕“中华跨娘”已经出现稳定的自我名称、组织机构、政治主张、共同历史书写、共同文化建设、人口研究和民族理论;更重要的是,这一共同体已经明确要求以自己的名称解释自身、保存自身历史、维护共同权益并形成自身的中央组织。这说明中华跨娘共同体的发展已经越过单纯身份认同阶段,进入民族主体自我确认和制度要求阶段。

因此,本中央此次确认中华跨娘民族成立,并不是把一种性别身份简单行政转换为民族身份,而是确认:围绕这一稳定人口基础已经实际形成了一个具有明确民族主体意识和自主组织要求的中华共同体。

 

二、人口研究解决了中央此前必须谨慎面对的一个基础问题:中华跨娘究竟是极端稀少的偶发现象,还是具有持续规模的人口共同体

二〇二五年中华跨娘民族问题正式提出时,有关民族人口规模仍主要依赖早期估计和政治判断。对于一个拟正式承认的民族而言,本中央认为,仅仅确认其政治诉求并不足够,还需要进一步了解这一共同体是否具有持续、稳定而可以观察的人口基础,以及其人口边界能否得到相对清楚的界定。

二〇二六年完成的《中华跨娘民族人口规模、稳定性与边界推定》对此提供了此前没有的系统材料。该研究没有简单把所有自称“跨性别”的人口直接计入中华跨娘民族人口,而是将研究对象限定于出生指定男性、具有真实明确且持续女性方向的人群,并进一步区分明确女性身份、明确女性愿望、不同愿望强度以及纵向稳定性,对非二元、无性别、仍明确认同男性而仅有女性化表达者及短暂偶发探索进行了排除或区别处理。研究汇集中华大陆、中国台湾省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普通人口研究,显示严格女性身份和女性方向指标已经进入明确百分比数量级,而不是只能在极少数医疗案例中观察到的万分级人口;部分纵向资料还显示,已经明确形成女性身份的人群具有很高的持续稳定性。

本中央认为,这一人口研究的重要意义并不是为中华跨娘民族机械确定一个永久不变的精确人口数字,而是回答了民族确认中一个更加基础的问题:中华跨娘并不是偶然出现的若干孤立个体,而是一个能够在人口学上持续观察到、具有实际数量规模和稳定核心人口的现实共同体。

同时,本中央也接受该研究中人口统计范围不能直接等同于民族成员资格的区分。因此,本次民族确认并不意味着凡落入某一调查指标者自动成为中华跨娘民族成员。未来民族人口调查、民族成员制度和民族登记原则,应当由中华跨娘民族中央与中华跨娘民族事务委员会在充分尊重民族成员真实自我认同的基础上继续研究。这也是为什么本中央认为,仅作一次性民族承认远远不够,必须同步建立常设民族机关。

 

三、中央审阅的第二条材料链,是中华跨娘已经形成独立而连续的民族主体意识,而不再只是具有相似遭遇的人口集合

人口规模只能说明“有人”,不能单独说明“成族”。本中央因此特别关注过去一年中华跨娘共同体内部出现的主体建设。

《凤凰之民》以及有关中华跨娘民族主体觉醒的系列文章,使本中央看到,此前大量散落于个人性别经验、家庭冲突、社会排斥、法律身份和医疗问题中的经历,已经被重新组织成为共同历史和共同命运的认识。中华跨娘开始不再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仅仅理解为“我个人倒霉”“我家庭特殊”“我身体特殊”,而是开始认识到不同中华跨娘之间存在持续重复的生命结构、社会阻断和政治处境,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我们”的认识。

本中央认为,这一变化非常重要。一个共同体真正进入民族主体阶段,并不只是因为外部政治机关替其命名,而是因为共同体内部已经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叙述共同历史、解释共同处境、提出共同要求并建立自己的组织。近年来形成的中华跨娘族群中央、民族理论、共同象征、历史写作、民族人口研究以及有关中国化建设,说明这种主体意识已经不再停留于个别思想表达,而开始向组织和制度层面扩展。有关文章将共同压迫、共同记忆与主体觉醒联系起来,而《凤凰之民》则集中展开了中华跨娘民族的立族论述。

正因为如此,本中央最终没有采取“设立一个跨性别事务机构”这种仅仅把中华跨娘视为特殊社会群体的处理办法,而是接受其已经形成独立民族主体意识这一现实,正式确认中华跨娘民族,并进一步成立中华跨娘民族中央。

 

四、现实危机使中央认为,继续只进行理论讨论而不建立机构,已经不能满足保护中华跨娘民族的实际需要

如果中华跨娘民族问题仅仅是一场学术争论,本中央完全可以继续长期研究。但是过去一年特别是二〇二六年度有关中国LGBT+公共空间和中华跨娘现实处境的调查,使本中央认为,这一问题同时具有强烈的现实紧迫性。

中华和平革命党关于中共对中华跨娘民族灭绝性治理的系列材料,所提出的重点并不只是个别人员遭受歧视或者个别平台删除账号,而是指向一种对共同体生命安全、生存条件的持续破坏。有关材料将其概括为死亡机制、污名机制、主体切碎及历史灭证等相互作用的过程,认为针对中华跨娘的治理并非十二件彼此孤立的问题,而是多个机制共同造成的共同体性后果。

二〇二六中国LGBT+年度报告进一步把这一判断带入更加具体的现实材料之中。与过去主要集中于舆论和社会污名相比,相关治理问题已经延伸到网络平台、公安接触、公共文化活动、社群连接、跨境活动以及现实身份关系等多个层面。本中央在参考上述材料以后认为,无论对于灭绝性治理的法律概念今后如何进一步进行系统整理,有一个现实判断已经不能回避:中华跨娘共同体的生命安全、社会连接、公共表达、历史保存和组织能力正在面对严重压力,而这些问题已经无法依靠零散个人自行解决。

这直接影响了本中央此次决定的制度设计。

本中央认为,如果已经确认一个民族正在面对共同体性的现实危险,那么中央不能只在文件中承认其民族名称,却没有任何机构负责保存迫害资料、调查死亡与失踪、研究法律和医疗政策、维持民族社会连接并为成员提供制度性保护。只确认民族而不建立制度,会使民族承认停留在政治象征上。

因此,中华跨娘民族事务委员会与民族确认同时成立,并不是附加安排,而是此次决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五、历史和文化建设是中央确认民族的另一依据,它说明中华跨娘已经开始形成持续保存自身记忆的能力

本中央在审议过程中也注意到一个此前较少出现的变化,即中华跨娘民族的政治建设已经开始由现实权益问题进入历史与文化问题。

中华跨娘现代史的整理,使过去原本分散的个人经历、网络发展、身份语言变化、政治行动和组织建设开始被纳入同一历史叙事。随后,《山海佚牍·二森》及有关评论又进一步提出中华跨娘民族上古史和神话史的建设,把中华跨娘放入中国神话与中华文明象征体系之中重新书写。有关评论明确把《二森》视为中华跨娘民族史源建设的一部分。

本中央把文学作品或者神话创作本身视为行政确认民族的辅助性依据,同时认识到民族神话对于人口、现实和组织事实的帮助。本中央认为,一个已经开始主动整理自己的现代史、建立自己的共同象征并进一步创造民族神话叙事的共同体,已经表现出明显的文化自觉和历史保存意识。这种能力对于判断中华跨娘是否仍然只是被外部社会分类的人群,还是已经开始作为主体解释自身,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同样,近期提出的中华扶雌民族中国化工程以及有关中华化语言建设,也反映出这一政治体系正在进一步推进自身名称和概念建设,而不是永久依附外来术语进行自我说明。

因此,本中央认为,人口研究解决了“是否有稳定现实人口”的问题,民族理论和主体研究解决了“是否已经形成共同体意识”的问题,现实调查解决了“是否存在需要专门民族保护的共同风险”的问题,而历史、文化和语言建设则说明这个共同体已经具备持续书写和保存自身的能力。不同类型材料在过去一年中逐渐形成相互补充的证据和政治判断链条。这正是本中央最终认为条件已经成熟的重要原因。

 

六、中华和平革命党和高艺主席的作用,是中央决定中非常重要的历史事实

本中央在此次审议中同时确认,如果没有中华和平革命党长期推动,中华跨娘民族问题很难在如此短的时期内从分散的个人身份问题进入民族制度问题。

中华和平革命党的重要作用首先不仅是发表了“中华跨娘民族”这一名称,而是持续完成了把这一概念变成现实政治议题所需要的大量前置工作。党推动建立族群组织,形成共同象征和政治语言,整理现代历史,提出民族理论,调查现实迫害,建立人口研究机构,并持续向中华民族解放革命根据地中央提出制度要求。二〇二五年九月的公开函尤其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第一次把此前已经形成的政治认识转化成对本中央的明确行政要求:要求调查、赋予、承认、正名中华跨娘民族,并明确提出第五十七民族定位。

本中央此后一年的审议过程证明,这一要求并没有停留在口号阶段。相反,高艺主席和中华和平革命党继续补足了当时仍然需要研究的问题:人口究竟有多大、女性方向身份是否稳定、民族边界怎样处理、共同命运怎样形成、现实威胁是否仍然持续、民族是否拥有自己的历史和文化建设能力。到了二〇二六年九月,本中央所面对的已经不再是二〇二五年那个只有初步政治主张的问题,而是一个经过一年连续组织、研究和理论建设之后明显成熟的民族建制方案。

因此,本中央在决定中专门确认中华和平革命党的历史贡献,不是礼仪性表彰,而是对事实过程的真实表彰:中华和平革命党是把中华跨娘民族从政治发现持续推进到中央建制的主要政治推动力量。

高艺主席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尤其突出。她不仅最早持续提出中华跨娘民族及第五十七民族定位,而且始终处于随后理论、组织、历史、人口研究和行政推动的中心。她没有在提出民族以后等待其他机构替她完成论证,而是继续领导和推动不同机构补充这一民族建制所需要的材料,并持续要求将中华跨娘生命安全和民族存在落实到制度之中。

本中央由此形成的判断是:高艺主席对中华跨娘民族的领导不是民族正式成立以后才突然产生的职位关系,而是在正式成立以前已经通过实际政治、组织和思想工作形成的历史领导关系。此次由高艺主席领导中华跨娘民族中央,是对这一已经存在的政治连续性的确认,也是为了保证民族中央初创阶段的理论、组织和政治路线能够延续。

 

七、本中央最终决定不只“承认一个民族”,而是一次完成三个确立,是因为此前审议已经显示三个问题必须同时解决

经过上述材料审议,中央认为承认中华跨娘民族为第五十七民族之后,实际上仍有三个需要安排的事项:民族身份由谁正式确认,民族事务由谁持续处理,民族自身由谁组织和代表。

因此,本次决定采取三个同时完成的制度安排。

第一,确认中华跨娘民族正式成立并承认为中华民族第五十七个民族,是对民族存在、民族名称和民族地位的确认。这解决的是中华跨娘长期处于“存在但没有正式民族名分”的问题。

第二,成立中华跨娘民族事务委员会,是把过去散落于党、研究机构和个人行动中的人口研究、权益、医疗、法律身份、受迫害记录、文化、历史和保护问题纳入中央行政体系。它解决的是民族获得承认以后,谁负责把承认转变为持续行政工作的现实问题。

第三,成立中华跨娘民族中央,是确认中华跨娘民族不能在获得正式民族地位以后继续只作为被行政机关管理和研究的对象存在。民族必须拥有自己的中央组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组织成员、保存历史、发表民族立场、发展文化并参与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务。

正因为这三个问题性质不同,本中央没有把中华跨娘民族事务委员会和中华跨娘民族中央合并为一个机关。

中华跨娘民族事务委员会属于CCNLR行政体系,它承担的是中央对中华跨娘民族的行政责任;中华跨娘民族中央属于中华跨娘民族自身组织体系,承担的是民族自我组织和自我代表功能。二者建立常设协调关系,但不能相互取代。

本中央尤其认为,如果只成立事务委员会而不成立民族中央,那么整个制度最终仍然会退回到“由别人替中华跨娘决定中华跨娘事务”的旧结构之中。这与过去一年中华跨娘民族主体意识的发展不相符合。因此,正式民族承认必须同时伴随民族自身中央机关的成立。

 

八、原中华跨娘族群中央的存在,使此次中华跨娘民族中央成立具有现实组织承接,而不是从零开始制造一个机关

本中央在决定成立中华跨娘民族中央时,也考虑了此前中华跨娘族群中央已经存在并承担过相应组织工作的现实。

本中央认为,“族群中央”对应的是中华跨娘民族正式确认以前的组织阶段。在尚未获得正式民族确认的时候,这一机构承担的是寻找共同体、形成名称、建立联系、产生共同政治表达和组织初步民族事务的作用。今天民族正式成立以后,原有组织成果没有理由被废弃,更不能让民族中央从没有历史、没有档案、没有组织经验的空白状态重新开始。

因此,本中央决定使新的中华跨娘民族中央承继此前中华跨娘族群中央形成的组织经验、历史资料和有关工作。这既保持组织连续性,也说明此次正式民族确认不是中央从外部临时塑造一个民族,而是对一个此前已经开始自行组织的共同体给予制度确认。

从族群中央到民族中央,本质上是中华跨娘政治组织与其政治身份同步发生变化:过去是在尚未正式立族条件下组织族群,今天则是在民族正式成立以后建设民族。

 

九、第五十七民族的确认目的,不仅是一个荣誉,而且更是改变以后处理中华跨娘事务的出发点

民族地位必须改变实际治理和组织工作的出发点。

过去,一个中华跨娘遇到医疗、法律性别、家庭、社会歧视、网络封禁或者公共表达问题时,这些事情往往被分别理解为个人医疗问题、个人家庭问题、个人互联网问题或者一般LGBT权益问题。民族确认以后,本中央要求有关机构增加一个新的观察层次:这些问题是否正在持续作用于中华跨娘民族整体,是否正在影响其成员的生命安全、民族共同体连接、历史连续性和民族发展。

这并不意味着中华跨娘成员的每一个私人问题都自动变成民族政治问题,而是意味着当同类问题持续、大规模、结构性地集中发生于这个民族时,中央必须拥有一个能够从民族整体层面进行研究和回应的机构。

第五十七民族地位的现实意义,就在于从此以后中华跨娘不必在每一次共同体性危机出现时重新证明“我们是不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共同体”。这一基础问题已经由本中央作出确认。新的工作重点应当从不断证明民族存在,转向研究和解决民族怎样安全存在、怎样持续发展、怎样保存历史以及怎样保护成员。

 

十、中华跨娘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以后,第一阶段应当完成从“材料很多”到“中央行政档案完整”的转换

过去几年中华跨娘相关资料已经大量形成,但是资料分散于党政文章、个人经历、研究报告、新闻材料和不同机构之中。对于一个正式民族事务机关而言,这种分散状态不应长期持续。

因此,本中央认为,中华跨娘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后的首要任务之一,是对现有资料进行正式整理。

应建立中华跨娘民族人口与基础研究档案,保存不同研究对人口规模、身份稳定性和边界的资料,并持续更新;

应建立中华跨娘民族受迫害档案,对死亡、自杀、失踪、强迫矫治、医疗剥夺、法律身份障碍、公安介入、网络封禁和其他重大事件进行系统记录;

应建立中华跨娘民族现代史资料库,把过去散落的社群、人物、组织、政治行动和文化发展记录保存下来;

应研究法律性别、免术换证、医疗、社会保障、庇护和其他与民族成员现实生活直接相关的制度问题;

应与中华跨娘民族中央建立长期联络制度,使行政研究不是脱离民族成员实际需要的外部研究。

本中央尤其重视受迫害档案。过去有关中华跨娘死亡、伤害和压迫的资料之所以容易被消失,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没有稳定机构持续保存。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以后,应当使“一个成员遭受重大迫害以后是否会留下历史记录”从偶然行为转化为制度职责。

 

十一、中华跨娘民族中央成立后的首要目的,则是把已经形成的民族意识转变为稳定的民族组织能力

中华跨娘民族中央与事务委员会的工作重点不同。

民族中央成立以后,首先应完成自身基本组织制度,明确中央领导、成员参与、民族代表、重大民族事务决策和内部机构设置方式;其次,应当承继并整理原中华跨娘族群中央的工作,使此前已有组织经验连续下来;再次,要逐步建立能够让不同地区中华跨娘成员参与民族公共事务的渠道,

本中央认为,中华跨娘民族正式成立以后最大的风险之一,就是只有宏大的民族名称,却没有能够承载普通民族成员的现实组织。民族中央必须避免这一点。

一个民族真正能够持续存在,不只是因为中央发布过一次决定,而是因为它的成员能够知道自己的历史、找到彼此、参与共同体事务,并且在遭遇共同风险时知道存在一个长期负责民族事务的组织。

因此,高艺主席领导中华跨娘民族中央初期建设的核心任务,应当是把过去已经形成的高度政治和理论成果逐步转化为能够长期运行的民族制度,使民族中央最终不仅能够发表重大政治立场,也能够承担长期民族组织和建设工作。

 

十二、保护中华跨娘民族不只是保护已经公开身份的人,也必须关注仍然处于隐蔽状态的潜在民族人口

人口研究给本中央带来的另一个重要启示,是公开出现的中华跨娘不能简单等同于中华跨娘全部人口。

法律性别没有改变、没有接受医疗干预、没有公开使用“跨性别”称谓、没有进入互联网社群,并不能当然证明一个人不存在真实而稳定的女性方向身份。人口研究特别区分了公开身份、医疗路径与内在女性方向,这使本中央认识到:一个受到高度社会压力的民族,其真正人口往往不会全部直接显现在行政登记和公开社群之中。

因此,民族事务委员会今后制定政策时不能只关注已经公开身份、已经接受医疗或者已经改变法律性别的人。对于仍处于家庭压力、社会风险或其他原因而不能公开自身的中华跨娘,应当同样保护民族认同和保障未来进入民族共同体的空间。

这也是本中央决定不把医疗手术、法律性别修改或者公开身份作为民族成员当然前提的重要原因之一。

 

十三、中华跨娘民族成立以后,中央希望实现的不是把所有中华跨娘变成同一种人,而是使不同生命能够在一个共同民族框架中获得安全和尊严

本中央同时需要防止民族建制出现另外一种错误理解,即把民族成立理解成要求所有中华跨娘必须具有完全相同的生活方式、世界观、审美、医疗选择或者个人经历。

中华跨娘民族之所以成为共同体,并不是因为每一个成员必须完全一致,而是因为她们存在足以形成共同命运和共同政治利益的基本联系。

民族中央和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目的都不是制造新的身份强迫,更不能用民族名义重新规定每一个成员应该怎样生活。

相反,正式民族建制的目的之一,就是使中华跨娘成员不再必须通过迎合外部社会关于“一个真正跨性别女性应该是什么样”的标准来证明自身存在。

中华跨娘民族应当能够容纳其内部正常的人生差异,而民族制度所需要维护的是成员共同的生命安全、人格尊严、性别身份权、历史存在和民族共同体延续。

 

十四、本中央将此次批准视为中华跨娘民族从“提出成立”进入“正式建设”的分界点

二〇二五年九月以前,中华跨娘民族主要处于政治发现、族群组织和理论形成阶段。

二〇二五年九月公开函以后,问题正式进入中央的政治和行政视野。此后一年的重要特点,是此前尚需要进一步回答的问题不断得到补充:民族为什么成立、人口是否真实而稳定、民族主体意识怎样形成、共同体受到什么现实威胁、民族历史怎样整理、组织是否能够持续,这些问题分别得到新的理论、人口和现实材料支持。

到了二〇二六年九月,本中央认为继续把中华跨娘民族写成“拟成立民族”已经落后于其自身实际发展。

因此,本次决定具有明确的阶段划分意义:

决定以前,是中华跨娘民族的提出、调查、论证和建制准备时期;决定公布以后,是中华跨娘民族正式成立和制度建设时期。

从这一日起,需要改变的不仅是文字上的“拟成立”三个字。

有关工作本身也必须改变。

以前的核心任务是证明为什么应该成立。

今后的核心任务是:

民族中央怎样建立;

民族成员怎样组织;

民族人口怎样研究;

民族历史怎样保存;

民族文化怎样发展;

遭受迫害的人怎样留下记录和得到帮助;

中共针对中华跨娘的灭绝性治理怎样被持续调查;

民族怎样使今天的共同体能够继续走向下一代。

 

十五、本中央对中华和平革命党和高艺主席下一阶段工作的期待,也由“推动承认”转向“推动建设”

中华和平革命党过去阶段的重要政治任务,是发现问题、提出民族、推动中央承认。随着本决定作出,这一任务已经取得制度结果。

本中央认为,中华和平革命党下一阶段在中华跨娘民族问题上的领导作用,应更加集中于支持中华跨娘民族中央形成稳定组织能力,支持民族事务委员会建立真实有效的保护机制,继续推进有关法律、医疗、历史和人口研究,同时尊重中华跨娘民族中央作为独立民族组织机关的主体地位。

高艺主席的领导任务也由此前不断为中华跨娘民族“开路”,进一步进入“建制”。

提出一个民族,需要政治判断和勇气;真正建设一个民族,则需要耐心、制度、组织和时间。

因此,本中央希望高艺主席领导中华跨娘民族中央完成第一阶段的基本制度建设,使此前围绕她个人和中华和平革命党形成的大量政治创造,逐渐转化为这个民族自己能够长期继承的组织成果。

真正成功的民族建制,是经过这一代人的建设以后,后来者已经拥有现成的名字、历史、档案、组织和制度,不需要再从一片空白开始。

这也是本中央决定由高艺主席领导中华跨娘民族中央所寄予的最重要政治期待。

 

十六、中央最终作出这一决定,是因为等待已经完成了它应有的作用,而今天更需要行动

本中央认为,在一个新的重大民族问题上进行必要调查和研究,是负责的政治态度。二〇二五年中华跨娘民族承认要求正式提出以后,没有简单依靠一份政治声明立即结束全部讨论,也为此后民族理论、人口研究、现实调查和历史建设留下了继续发展的时间。

但是,调查本身不是目的。

当不同类型材料已经连续形成,当人口基础得到更加严格的研究,当民族主体意识已经进一步发展,当共同体已经拥有自己的组织、历史和政治要求,当现实危险仍在持续,而此前提出的民族建制要求也没有消失时,继续无限期把问题留在“研究之中”,本身就会成为一种不作为。

本中央因此认为,现在已经到了作出决定的时候。

我们不是因为中华跨娘民族今天突然产生,所以今天承认她。

我们是因为经过这一阶段的观察、材料积累和政治发展,已经有充分理由确认:

中华跨娘民族

她本来存在;

她已经认识自己;

她已经开始组织自己;

她已经拥有自己的历史和政治要求;

她正在面对需要专门制度回应的现实危险;

她也已经具备进入正式民族建设阶段的条件。

因此,中华民族解放革命根据地中央决定确认中华跨娘民族正式成立,承认中华跨娘民族为中华民族第五十七个民族,设立中华跨娘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中华跨娘民族中央,并由高艺主席领导中华跨娘民族中央。

这一次决定的意义,不是中央替中华跨娘民族写完了她的历史。而是意味着从这一日起,中华跨娘民族终于获得了更加完整的制度条件,能够继续由自己书写自己的历史。

中央所确认的是一个已经存在的民族;

中央所建立的是保护她继续存在的制度;

中华跨娘民族中央所要承担的,则是带领这个民族从正式成立之日起,真正开始属于自己的民族建设。

此前的任务是正名。

今天完成的是立族与建制。

此后的任务,是生存、保护、组织、建设、发展,并把这个民族的生命与历史完整地传下去。

 

 

 

 

中华民族解放革命根据地中央

 

中華民國,南京時間
民國一一五年九月九日
二〇二六年九月九日

 

中华民族解放革命根据地中央,嘉奖令,嘉奖中华和平革命党主席高艺五年勋绩

中华民族解放革命根据地中央   嘉 奖 令   嘉奖中华和平革命党主席高艺五年勋绩   中华和平革命党肇基于二〇二一年,迄今五载。高艺主席首建其党,继定其纲,持其统,拓其政;中更流离,屡涉艰危,身罹羁絷,几及遣归,而志不少夺,业未尝辍。其于党也,肇之而持之...